一、婚前买房写女方名字女方还贷款离婚了怎么办
通常情况下,这需要借助于书面形式的夫妻约定加以解决。若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,则当事者有权向司法机构提起诉讼。在这种情形下,人民法院有可能做出裁决,将该不动产物权判给登记一方所有,而尚未偿还的贷款则被视为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。
同时,登记人需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补偿金。
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第七十八条
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,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,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,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,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。
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,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,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。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,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,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
另一方进行补偿。
二、婚前买房写女方名字离婚怎么分
婚前购买房产并将其登记在女方名下,若夫妻离婚应如何分配
在此情况之下,倘若男方在缔结婚姻之前即已购得房产,且在婚后将该房产归于女方个人名下,那么就需要明确指出,尽管女方并未实质性地参与房款的支付环节,但这并不影响该房产成为男女双方的法定夫妻共有财产。若男女双方在生活过程中不幸面临离婚问题,对房产所有权产生争议,那么他们均有权提出分割房产的要求。在离婚诉讼期间,关于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,男女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相关事宜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三条
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:
(一)一方的婚前财产;
(二)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;
(三)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;
(四)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;
(五)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。
三、婚前买房写两个人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
首先需要明确的是,这种类型的房产通常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。其中又可划分为以下两种情况:
首先是在双方结婚前由两人共同购置的房产,毋庸置疑,这类房产属于夫妻二人的共有财产,在离婚之时应当按照各50%的比例进行均等分割;
其次若是在结婚前由某位配偶单独出资购置的房产,但在婚后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共识后,将该房产的所有权登记在了两位配偶的名下,那么这便可视作是对另一半的无偿赠予行为,从而使得该房产也成为了夫妻二人的共有财产。这里所说的“婚前”,特指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前这段时间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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