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欠款人名下无财产但其父母有房怎么办
一般情况下,欠款人作为独立民事主体,其债务由自己承担,不能直接执行其父母的房产。
若欠款人名下无财产,首先要全面调查其财产状况,包括近期是否有转移财产的行为。若发现有恶意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的情况,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转移行为,将财产追回用于偿债。
若欠款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,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,但这并不意味着债务的消灭,一旦发现欠款人有新的财产线索,债权人可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。
不过,若父母自愿以其房产为欠款人债务提供担保,或者存在家庭财产混同的特殊情形,经过法定程序认定后,父母房产才可能涉及用于偿还欠款人的债务。
二、欠款人名下有按揭车能执行吗
欠款人名下的按揭车能被执行。虽然车辆因按揭存在抵押,但法院仍可对其采取查封、拍卖等执行措施。
执行过程中,法院会向车辆登记部门送达查封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,限制车辆过户。之后若启动拍卖程序,所得价款会优先清偿车辆的抵押债权,即偿还剩余的按揭贷款。清偿完抵押债权后,剩余款项用于偿还申请执行人的债权。若拍卖所得不足以清偿抵押债权和申请执行人债权,申请执行人仍可就未受偿部分继续要求被执行人偿还。
三、欠款人名下没资产可以起诉子女吗
一般情况下,不能因欠款人名下没资产就起诉其子女。债权债务关系具有相对性,仅存在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。债务人需以其自身财产偿还债务,子女通常无义务为父母债务负责。
不过存在特殊情形,若子女继承了债务人的遗产,应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,此时债权人可起诉子女,要求其在继承财产范围内偿债。另外,如果有证据证明债务人恶意转移资产给子女以逃避债务,债权人可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该转移行为,让转移的财产用于偿债。所以,通常不能直接起诉子女,需看是否符合上述特殊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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